考生号编制办法
一、考生号的组成及含义:
考生号由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,其格式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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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—2 为年份的后两位。如2014年,此两位应为‘14’。
第3-8 为行政区划代码(国家标准)。
120101和平区 120102河东区 120103河西区
120104南开区 120105河北区 120106红桥区
120107塘沽区 120108汉沽区 120109大港区(含海滨教育中心)
120110东丽区 120111西青区 120112津南区
120113北辰区 120221宁河县 120222武清区
120223静海县 120224宝坻区 120225蓟县
120226铁厂
第9为考试类型代码,标准为:‘0’春季高考
第10为科类代码,标准为:‘5’普通类;‘3’艺术类
第11-14 为顺序号码。
二、考生号的编制办法
1、各区县招办根据预计的生源数量,为所辖各报名点划定考生号号段起止范围。
2、各报名点要按本区县招办划定的考生号号段范围,为报名的考生确定考生号,并做好记载。
3、大港区考生的顺序号为0001至7000
海滨教育中心考生的顺序号为7001至9999
其他区县考生的顺序号为0001至9999
三、举例说明:
如海滨教育中心顺序为第一位的普通类考生,则其考生号为14120109057001。